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德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德市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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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快递企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湖南省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常德市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德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

常德市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湖南省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2〕7号)精神,切实保障我市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险权益,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并已注册登记取得独立《营业执照》、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作为独立的参保单位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设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账户、直接为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在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末端快递网点,由该末端快递网点所属的参保基层网点(即所属的上级已取得快递经营许可资质、有独立《营业执照》、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已参保基层网点)代为办理优先参保,原则上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地办理参保,并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

在本实施方案下发前已经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不在上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范围。

二、缴费费率及缴费基数

(一)缴费费率。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照第二类行业基准费率确定。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原则,基层快递网点工伤保险参保费率实行浮动机制,具体费率浮动办法按照《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常人社发〔2021〕15号)实行。

(二)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总额乘以缴费费率的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快递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原则上按照湖南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参保管理

(一)规范参保。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对象范围,在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完成后,按月向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符合条件的新增加的基层快递网点名单,并督促相关基层快递网点及时为快递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将基层快递网点变化情况通报至各区县市(管理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在办理单位参保登记时,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准确、唯一记录基层快递网点的名称和统一信用代码,禁止重复、虚开单位参保户头。

参保基层快递网点为其所属的不具备参保单位主体资格的末端快递网点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异动时,可以不提供参保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但参保人员名单须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

(二)实名管理。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参保制度,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应严格落实先参保后用工的程序。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应当建立快递员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

快递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末端快递网点从业,且末端快递网点不属于同一基层快递网点的,各基层快递网点应分别为其申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费。

(三)属地参保。基层快递网点根据业务经营许可范围按属地原则参加工伤保险。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的基层快递网点在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基层快递网点业务经营许可范围在武陵区,其营业执照由武陵区核发的在武陵区参保,其他均在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基层快递网点在鼎城区参加工伤保险;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的基层快递网点在桃源县参加工伤保险;其他区县市(管理区)的基层快递网点,一律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

四、工伤认定及待遇支付

(一)快递员遭受事故伤害后,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应按《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二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时进行事故备案和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所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快递员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市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快递员发生伤害时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其相关待遇。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与邮政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统筹处理好企业发展和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的关系,切实解决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问题。认真做好快递基层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力争尽快实现全面覆盖,并针对快递业行业特点做好参保登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发等服务工作。邮政管理部门应将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指导企业完善考核机制,开展快递员满意度调查,指导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增加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内容,并将基层网点及其所属末端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在网站公示,督促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依法用工、应保尽保,落实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工作。快递行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疑难事故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伤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为维护快递员工伤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二)依法规范管理。用人单位不得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改为优先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对参保人员信息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事实,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情形,一旦发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督导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及时通报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同时注重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不断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可应用性。

(四)做好宣传预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联合邮政

管理部门指导快递企业和基层网点做好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工伤预防工作,不断提升快递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水平。基层快递网点应当承担对所属末端快递网点和快递员的工伤预防指导工作,有效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促进快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