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回复

2021-04-29 17:03 来源: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常人社建复〔2021〕4号B类

赵金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国家非常重视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从2005年起,国家已经连续16年较大幅度的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也实现了翻倍还多,有效地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但是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是与本人的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密切相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一、关于参保缴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起,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规定,从2019年5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缴费标准一致,即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均为8%。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非公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申报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导致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低,个人账户储存额少,直接影响退休待遇。

二、关于待遇计发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保障是从1995年开始的,机关事业的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保障的制度是2014年才开始建立的。对于“新人”来说,即企业职工从1995年10月开始参保缴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从2014年10月开始参保缴费,他们的待遇计发方式一致,退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如果同是2014年10月参保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且缴费基数也一样,缴费年限也一样,那么将来他们的退休待遇就是一样的。

对于“中人”来说,即企业职工1995年10月前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后退休,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后退休的人员,除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制度起步晚,导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较长,退休待遇比企业职工高。同时对于“老人”来说,即企业职工1995年10月前退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14年10月前退休,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退休待遇,因两种退休待遇计算完全不同,属历史体制造成的原因。

三、关于调待

在历年的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中,挂钩调整办法企业退休人员只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只与缴费水平挂钩。2020年湖南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对双轨进行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除了定额增加50元以外,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并轨同时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挂钩调整。

综上所述,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距较大的问题主要是由历史原因和原体制原因造成的,不仅我市存在,在全国范围内都存在。但是,真正要达到基本一致尤其是消除“老人”“中人”之间的待遇差,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您提出的在调整养老金待遇时,适当向企业职工倾斜,因基本养老保险由省级统筹,具体调待办法和标准由省人社厅制定,市州无权单独制定调待办法,请您理解,您的呼声我们也会通过一定途径向上级人社部门反映。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签 发 人:马业文                       联 系 人:刘红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联系电话:7817275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