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民生升温,坚持稳中求进、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做好促进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为新常德新创业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着力推动就业创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实现新增城镇就业6.8万人(其中大学生创业2000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3.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万人(其中通过技能培训实现稳定就业1000人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100%(责任单位:就业科、职建科);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就业处)
(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完善就业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就业科);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建设,支持常德经开区创业园建设;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突出规范管理,探索信息化管理方式(责位单位:市就业处);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责位单位:就业科、市就业处);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中心)
(三)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就业形势,引导高校毕业生和求职者端正就业取向。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采取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岗位和社会服务岗位、提供创业贷款、兑现政策等措施,努力吸引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筹做好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等其他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多渠道、多方式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责位单位:就业科、市就业处)
(四)不断加强职业培训。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以“收入倍增”技能培训为龙头,结合“美丽乡村、完美社区”建设,抓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为手段,抓好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结合“1115”工程,抓好企业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突出区域特色,抓好创业培训,打造地方品牌。强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监管,规范职业培训市场。(责位单位:职建科、市就业处)
(五)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加快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建成一体化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责位单位:就业科);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行市、县、乡镇(街道)三级人力资源市场的市场化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就业科、市人力资源中心);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责任单位:就业科、市就业处);大力推进“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五大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就业处、市人力资源中心)
二、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年底,实现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6.9万人(责任单位:市社保处);工伤保险参保45万人(责任单位:市工保处);失业保险参保28万人(责任单位:市就业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责位单位:市医保处);重点提高个体、私营、外资企业和失地农民的参保缴费面(责任单位:市征缴处、市就业处、市社保处、市工保处、市医保处);全面推行“五险统一征缴”模式,推广网上业务经办,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探索建立清欠机制;全年新增参保人数8万人次以上,市本级实地稽核200家。(责位单位:市征缴处)
(七)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启动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工作。推行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特殊群体个人账户缓缴、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等工作(责任单位:养老保险科、市社保处);妥善处理好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2个省级示范县和2个市级示范县;改革建安劳保统筹管理办法,扩大劳保基金支付范围;完善积极的续保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助保帮扶政策,创造性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做好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责任单位:市社保处)。完善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位单位:养老保险科);统筹做好与机关事业单位解除人事关系人员接续养老保险、被判处有期徒刑退休人员刑罚执行期满后生活待遇工作。做好缴费基数调整、养老金申报核定、业务数据清理等工作,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好前期准备。(责位单位:市机保处)
(八)健全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市本级大病医疗互助新政策,提高年度累计支付限额标准。全面推进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大力推行单病种包干管理。启动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健全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巩固推进市级统筹,完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制度和管理服务措施,探索开展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完善生育保险政策,规范生育津贴发放。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建立有退有进机制。淡化个人账户,探索由社区医疗机构实施门诊统筹,积极建立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责位单位:医保科、市医保处)
(九)严格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严格业务经办程序,完善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加强与监测样本企业联系,及时汇总分析监测数据,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就业、稳定就业作用。(责任单位:市就业处)
(十)探索建立工伤保险新机制。重点抓好物业行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工作,积极探索在农村地区企业、家庭服务企业和新兴网络服务企业等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探索以工伤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补充的职业伤害保障机制,更好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提高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研究制定特殊行业工伤保险缴费办法,努力实施按“病种付费”、按“治疗周期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先康复、后评残”工作机制,依法推进工伤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反欺诈活动;加强工伤预防宣传教育,研究探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伤预防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市工保处);强化工伤认定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的确认;完善病残鉴定工作制度,加强病残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工保科)
(十一)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和改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切实推进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基金要情报告、基金现场监督、社保基金举报奖励等制度,推进基金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落实基金安全管理问责制。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抓好社会监督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基金监督科)
三、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
(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常德市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暂行办法》,全面实施“四个一”人才工程,优化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政策环境。做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14年度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发挥省、市专家科技优势,开展好专家下乡服务活动。(责任单位:专技科)
(十三)加强常德技师学院筹建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常德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力争完成新校区建设主体工程的60%;完成学院去筹的评估验收和市技能就业工程的目标任务;深化教学改革,推行校企合作,加快品牌专业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常德技师学院〈筹〉);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定点机构的监管(责任单位:职建科);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制机制,按照国家、省人社部门统一部署,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工作;全年组织职业技能鉴定3.6万人次,取证3万人次。(责任单位: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十四)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在出入境、落户、住房、税收、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海外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做好优秀外国专家的各级“友谊奖”评选表彰工作。积极与公安、外事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来常工作派遣及中介等聘请活动的管理。进一步抓好引智项目和基地建设。加强出国(境)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外专科)
(十五)认真做好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称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全面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做好第三次湖南省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加强初、中级评委库建设,充实完善职称评审队伍。拓展特殊人才评审,充分调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积极性。(责位单位:专技科)
四、有效规范人事服务管理
(十六)完善公务员队伍管理。坚持公务员考录公正、公平、公开,做好资格审查、面试、体验、考察等各个重要环节的工作,继续实行集中面试,抓好面试考管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公务员考录、法检两院工作人员考录、选调生招考的三考合一。做好机关单位清理整治违规长期借调人员问题的工作,纠正整改编外聘用人员问题,严控科级非领导职务。加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好全市公务员诚信档案。严格公务员日常管理监督,将机关干部遵守工作纪律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积极稳慎推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研究处理好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遗留问题。全面推进公务员“四类”培训,突出抓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在职公务员培训。(责任单位:公务员科)
(十七)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参与公路、城管、工商体制改革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做好事业单位清理整治违规长期借调人员问题的工作,纠正整改编外聘用人员问题。组织实施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扎实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招募和高层次人才选拔。(责位单位:事业单位管理科)
(十八)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县公务员津贴补贴第三步实施工作和义务教育教师、“两卫”从业人员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入轨扫尾工作。配合事业单位改革做好有关工作和收入分配改革的实施。做好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县级及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上级部署的公务员工资调查比较工作。(责位单位:工资福利科)
(十九)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维护人事考试的公正性、权威性。强化考试社会监督,加大考试安全保卫执法力度,提升打击作弊能力。加强考点规范化建设。建立命题专家库,配合做好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工作。加强诚信考试宣传,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和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市考试院)
(二十)加强军转安置工作。严格执行军转安置政策,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年度安置任务。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做好重点人员的转化和稳控工作(责任单位:军转科);切实做好军转干部培训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培训中心)
(二十一)规范考核评比奖励工作。规范全市考核评比活动,进一步压减考核评比奖励项目。加强全市性表彰奖励项目和部分单位表彰奖励项目的申报审批与综合管理。(责任单位:公务员科)
(二十二)做好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工作机制,促进运行机制与省完全对接,将落实省评估指标任务与对区县市(开发区、度假区、管理区)和市直单位的绩效评估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确保各项任务完成。着力优化和精简指标体系,突出对“民生升温、园区攻坚、城市提质”等重点工作的考核,强化对改进作风、遵守纪律、优化环境及改革、生态、民生等方面的考评,更好地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和促进作用。进一步健全多元化评价机制,继续加大公众参与评估的力度。着力深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工作,强化绩效评估对工作的“诊断”及提供改进建议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为民办实事考核方式方法,确保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责任单位:市绩效办、市实事考核办)
五、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二十三)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做好农民工工作。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力度,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市就业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审批和用工单位的指导服务,依法规范劳务派遣。落实国家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区县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指导。大力推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达到88%以上。加强对已经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8%以上。及时依法发布最低工资标准。(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
(二十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基础性保障建设,开展县级仲裁院建设示范点活动。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办案程序、公开办案过程、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案件处理质量,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形成机构健全、名称统一、标识规范、责任明晰的新格局,增强劳动争议调解处理能力,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站(所)调解组织组建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二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快推进“两网化”建设,建立网格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信息数据库。健全劳动保障监察联席会议协作机制,形成劳动维权合力。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建立公众诚信制度标准。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市县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大日常巡查监察工作力度,增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预防性。(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六、稳步推进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六) 加强调研宣传和舆情引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调研,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围绕推进民生升温,着力推介我市改善民生、服务发展的工作亮点、先进经验和个人典型等,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责任单位:宣调科);努力办好人社系统政务网站宣传板块,大力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增强在线办事和交流互动功能。加强舆情分析和监控,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做到及时掌控、迅速处置、引导舆论,营造人社事业发展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宣调科、统计信息中心)
(二十七)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六五”普法规划,组织落实年度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工作。理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服务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责位单位:政策法规科)
(二十八)强化人社政策法规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开展系统干部人社政策法规培训,全面提升人社干部业务素质。做好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人力资源负责人进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力求提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办公室、宣调科、政策法规科、劳动关系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人社协会)
(二十九)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信息系统管理,确保系统安全。加强局政务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进程,建立覆盖全市各区县市、街道(乡镇)和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信息系统网络。健全市县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服务机构,按时完成全年200万张发卡任务。(责任单位:统计信息中心)
(三十)强力推进服务窗口提质。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按照“八个统一”的要求,全面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简化经办程序,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一站式”办结。着力提升窗口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加强日常工作考评,促进窗口服务全面提质。(责任单位:行政许可办)
(三十一)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协调、调度、处置、追责”等机制建设。坚持和完善领导接访制度。畅通信访工作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妥善处理好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对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努力探索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加大对群体性信访事件的风险和苗头的排查力度,不形成信访工作群体性事件,坚决杜绝极端访和因工作不力而形成的意外事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信访科)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三十二)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抓好理想信念、舆论引导、文化培育等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局属单位平时考核监督;积极开展创学读书、创先争优活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大力推动机关文化建设,丰富机关文体娱乐活动。(责任单位:局工会、机关党委、团委、妇联)
(三十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好系统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人事科)
(三十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严肃系统内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增强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性。认真做好定岗定责,加强平时考核监督,做好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完善学习制度,抓好局中心组和民主生活会学习,抓好系统内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局机关科室的平时考核。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责任单位:人事科)
(三十五)加强系统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开展“庸懒散”的专项整治,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切实改进系统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开展廉政教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落实《常德市优化经济环境“六个严禁、三个一律”规定》,切实规范涉企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重要事项、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和队伍安全(责任单位:廉洁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抓好公务车辆的管理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科);加强机关文明建设工作;做好区县市(开发区、度假区、管理区)人社工作绩效评估。(责任单位:办公室)
上述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中,分管该责任单位的局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由几个科室、单位共同完成的事项,排第一的为牵头(科室)单位,分管该(科室)单位的局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所有综合性、共同性工作,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均为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要点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科学分解工作任务,将相关工作细化、具体化,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