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点问题-第25期

2025-05-23 09:10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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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年休假是怎样规定的?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请了病假,还能休年休假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若病假时长未达到上述标准依然可以正常享受年休假

3.当年休过产假还能休年假吗?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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