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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2号建议的回复

2025-05-28 15:52 来源: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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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社复〔20252A

李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超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地维护超龄人员等特定人员工伤权益化解用人单位工伤事故风险20241226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超龄人员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2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为其招用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特定人员包括:一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劳动者(简称超龄人员”)。二是年满16周岁的大中院校(含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经学校批准自行到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简称实习学生”)。三是在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等规范化培训期间的社会学员和医学在读研究生(简称规培人员”)

《通知》出台后,用人单位从202511日起就可为超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您为超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提出的完善法律法规、创新参保方式、加强风险管控、加强法律监管与执法等四点建议,已体现在《通知》中。

我局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积极做好超龄人员等特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伤认定、待遇核发等工作,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超龄人员等特定人员的工伤权益。

感谢您对常德人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512

 

  人:刘祖欣                   人:孙秋材

联系单位:市工保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81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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