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常德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工伤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伤保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征收的事务性工作,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核查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年龄、工种等基本情况,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3.承担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承担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
5.承担权限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供咨询服务。
7.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缴费费率的建议。
8.负责组织、协调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
9.参与对区县(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10.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编办核定,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内设部(所)9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部(所)分别是综合部、先行支付部、待遇事务部、基金事务部、医疗事务部、老工伤事务部、稽核内控部、信息技术部、事故调查与劳动能力鉴定事务所。
无所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单位预算即常德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本级预算。收入全部来源于经费拨款。支出全部为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5年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收入预算数68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2.06万元(经费拨款682.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25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8.19万元,增长1%,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8.1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支出预算数68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7万元,项目支出27.36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19万元。2025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8.19万元,增长1%,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8.1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2.06万元,支出682.0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87万元,占93.67%;住房保障支出43.19万元,占6.33%。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8.19万元,增长1%,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7.3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0.8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5.7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28.87万元、津贴补贴72.27万元、奖金158.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3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1万元、住房公积金43.19万元、退休费58.78万元;公用经费108.95万元,包括:办公费4.6万元、印刷费0.2万元、电费8.4万元、邮电费8.9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福利费21万元、其他交通费25.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9万元。
(二)项目支出: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6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27.36万元,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预算10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87万元,增长0.8%。其增加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1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5年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20%。其减少原因为牢固树立持续过紧日子思想,减少公务接待,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市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8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7万元,项目支出27.3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注: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