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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回复

2024-05-20 15:11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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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社建复〔2024〕1号B类

刘新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常德市创业担保贷款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

按照财政部财金〔2023〕75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常人社发〔2021〕20号等文件规定,创业担保贷款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普通合伙创业及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

2023年全市共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发放39766.7万元,扶持创业1455人,带动就业14677人,其中: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14 笔26244.7万元,扶持创业691人。全市通过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中心发放贷款193笔,金额共计3559万元。发放10万元免反担保贷款101笔贷款金额1009万元。新增发放额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83%,在全省处于偏上水平。全市财政贴息管理规范,全年财政贴息2083万元。2023年5月,财政部湖南监管局抽查我市市本级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情况,经审核,我市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合规率达99.5%。

二、反映问题的分析

(一)关于“发展速度不快”的问题。近三年常德市连续增长且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021年目标任务3亿元,完成3.0998亿元;2022年目标任务3.2亿元,完成3.5538亿元。该项工作在全省地级市排名由原来的中等偏下逐年提升,2023年在全省地级市排名第四。但是与湖北宜昌、襄阳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落后于省内的永州、郴州、岳阳三个地州市。分析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性政策有差异。宜昌、襄阳等除了国家政策,主要还出台了地方性扶持政策,超出国家政策范围的由当地财政贴息,借款人享受贴息的比例较高。而常德仅仅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贴息。二是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不够。创业担保贷款这项工作主要涉及了人民银行、财政、人社等部门,需要各部门共同发力,由于各部门,特别是各县市区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各不一样,合力推进该项工作的力度不够。三是贷款需求减少。近年来因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创业风险加大,特别是个人与合伙创业贷款需求明显减少,本市2020年全市新增个人与合伙创业贷款2.68亿元,2023年仅发放此类贷款1.35亿元,同期下降近50%。四是财政贴息政策调整后,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与普通商业贷款利率差距不大。在2020年以前,个人及合伙创业可全额贴息2年,目前创贷个人与企业需承担2.475%年利率,现在部分商业贷款最低利率也仅3.5%左右,且贷款程序比较简单。

(二)关于“协调机制有待健全”的问题。2014 年,我市创贷发展领导小组撤销后,没有重建相应的协调机制。常德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主要靠人社部门推动,财政、银行、担保公司等处于配合状态。在创贷统计制度建立、监测分析和信息共享、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协商解决,工作合力发挥不够。

(三)关于“贷款审批流程较长”的问题。我市近年来在简化贷款流程方面进行了不断探索,2023年年3月份由市邮储银行、武陵区、担保公司配合,全市启动一站式服务点,经办时间大大缩短。目前全市各区县市均已成立一站式服务网点,大大提升了服务效率。财鑫与农业银行常德分行推出“创业担保e贷”线上审批程序,开展了线上业务办理。但整体效果仍不明显,目前还是以线下方式为主,个人和企业需向人社、银行及担保公司提供纸质资料偏多,从创贷申请到银行放款平均周期在半月左右。主要原因是:一是创业担保e贷线上系统未开发完全,只能达到贷款对象线上申请的目的,人社部门在线上审核后还得移到线下办理。二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性强,涉及业务部门多,目前也只能按照各级政策文件和流程办理,办理时限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关于“代偿审批程序繁琐”问题。市区创贷代偿须由银行、人社、 担保及财政四部门及多人签字,县域担保贷款基金代偿,需经人社局、财政局金融办、政府常务副县长依次签署同意代偿意见,手续繁琐,办理难度较大。据调研了解,全市累计尚未代偿金额635万元,其中石门、津市、汉寿、桃源等县域合计283.66万元的不良创贷从未代偿。分析问题原因,主要是历年来有关基金代偿及贷款回收、呆账、坏账核销的各级文件没有明确的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我们也向上积极反映了该问题,目前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还在修订之中。

三、改进的措施与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结合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际,经协商建立以人民银行牵头,制定常德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研究分解年度工作目标,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困难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人民银行常德市分行、常德市人社局、财政局、财鑫集团、经办银行。必要时,通知县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参加。要求各成员单位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联络员。

(二)加大政策宣讲力度。人民银行常德市分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局、共青团等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创贷政策宣传。请有关部门梳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名单,通过人民银行常德市分行定期推送给银行机构。商业银行要加强日常宣传,特别是零售客户经理在营销贷款时,要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人首先推荐创贷业务。人民银行常德市分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创贷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发送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引起各方重视关注。

(三)加强目标管理考核。鉴于我市创贷业务发展提速不快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实施高目标引领。2024年省级下达给我市的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为3.2亿元,市人社局自加压力将保底目标任务定为3.5亿元。按照近期市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银行的作用,发挥好人民银行、人社、财政、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等部门的工作合力,通过银行和人社双线下达、双线考核,力争完成7亿元的奋斗目标。建议市财政提出加大专项资金预算,在下一步修订市级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建议参考湖北宜昌等地出台部分地方性贴息政策。

(四)适当增加经办银行。鼓励商业性银行机构主动申请成为创贷经办行,形成良性竞争,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服务质效。在人社部门受理申报创贷的同时,鼓励各经办银行采取抵押、信用等方式主动受理发放创贷。以银行机构上年度创贷余额、发放额为主要依据,逐年调整担保基金在各行的存放额度,调动各银行积极性。同时建议各业务经办银行与现行商业贷款利率相结合,适当下调创贷年利率,减轻企业与个贷利息负担。

(五)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现阶段,可简化多部门联合调查模式,偏远地区的创贷调查可由乡镇有关部门与当地银行机构代为调查,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一站式”服务模式落地落实。后阶段,通过学习借鉴湖北宜昌等地先进经验,开发由政府主导、银行参与、线上担保、线上放贷的创贷线上系统。

(六)简化代偿审批流程。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文件中关于创贷的最新要求,结合即将出台的《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与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际,人民银行常德市分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修订《常德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创贷代偿、核销等操作细则,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限定办结时限。同时,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提升经办人员积极性。市县两级分别建立人社部门牵头,财政、担保部门以及相关经办银行参加的创贷代偿联审制度,按季度召开联审会议解决代偿问题。对现有应代偿未代偿的创贷,近期组织联审,尽快代偿到位。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签 发 人:刘祖欣              联 系 人:马辉

联系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817501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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