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31 15:48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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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 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mohrss.changde.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柳叶大道189号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415000,联系电话0736-7817273 )。

一、总体情况

今年,在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精心指导下,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中央、 国务院、省、市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秉持“人社人,为人民”的服务理念,扎实做好 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人社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行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市人社局新制作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常德市市本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常人社 发 〔2023〕11 号)等1件规范性文件,均已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开。

主动公开行政权力。梳理并公布了人社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市人社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为45件,其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15件,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30件;行政处罚事项1件。

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规定,全省人社部门执行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包括劳动能力鉴定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和考试收费 ,收费 金额 共计255.19 万元。

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市人社局共1项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总金额共计4.04万元,涉及公务车辆维修、保险等项目,均已通过“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人社局共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 0 起因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无法提供,0起因涉及工作秘密不予公开,其他1起均予以公开,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确立了专门科室牵头,责任到人,信息部门、业务部门之间紧密配合的工作模式,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对官方 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精准推送 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手抓“公开”,一手抓“服务”,推动政务公开数据共享公用,优化创新网站服务体验。一是 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通过局网站发布各类栏目信息40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0条,政务动态信息12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93条。二是 加强“常德人社”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制度,做到安全稳定运行,共推送各类信息590篇,关注人数达 22 万人。三是做好各类咨询服务。积极参与市里组织的“政企通”专线服务工作,共受理咨询电话 104831个,回复市长热线、常德论坛、市长信箱、红网百姓呼声等平台、网站下发的各类工单1274件。未发生信息发布安全事故及信息推送、回复超期问题。

( 五 )监督保障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经费通过公用经费全额保障,市人社局双微平台运维费用为8万元,在常德日报、常德晚报等媒体上宣传人社政策的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为65万元,实际支出共计73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8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5.19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新出台的政策发布不够及时,政策宣传手段有待加强等方面 。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更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实现政策出台与发布有机结合,探索“多元化”政策宣传手段 。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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