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施行后,社保业务经办有哪些新的规定呢?
减少办事环节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对社会保险登记、核验待遇享受资格等方面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作出了规定。 例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 将用人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和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共享 ,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 将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与社保经办机构共享 。社保经办机构应当 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等 。以信息共享的方式 减少办事环节 , 通过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
提升办事体验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对社保经办服务的覆盖范围、服务渠道、服务方式都作出了规定。例如,《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应该 通过 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经办窗口 等 线上线下渠道提供服务 ,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 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