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2023-06-16 15:16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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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30号)

政策内容:常德市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的应届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政策咨询电话:0736-7893863

 

二、培训补贴

政策依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26号)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培训补充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7号)、湖南省人社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2号)

政策内容: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0736-7817321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政策依据:常德市人社局、常德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常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发2021〕20号)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符合条件对象人数每人20万元的额度,可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10万元;10万元以内贷款可免除反担保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150个基点(150BP)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政策咨询电话:0736-7817501

 

免费创业服务

政策依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创响三湘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12号)

政策内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7817108

 

创业补贴

1.一次性开办费补贴

政策依据:常德市人社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6〕33号)

政策内容: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毕业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吸纳1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吸纳1人的按1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吸纳1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5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政策咨询电话:0736-7817108

 

2.场地租金补贴

政策依据:常德市人社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场地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7〕39号)

政策内容: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毕业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吸纳2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最多每户每月补贴不超过800元补贴期限最长2年

政策咨询电话:0736-7817108

 

六、就业见习

政策依据:湖南人社厅《关于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59号)

政策内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脱贫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限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习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0736-7893216

 

七、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政策依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常德市人社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常人社发〔2022〕22号)

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义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3个险种都参保缴费)。按照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未缴齐上述三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0736-7817106

 

2.灵活就业

政策依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常德市人社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常人社发〔2022〕22号)

政策内容:离校2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社区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时限从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至毕业时间满2年为止。

政策咨询电话:0736-7817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