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以这样办!

2023-03-13 15:01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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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工作,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越来越完善,保障水平越来越高,群众对自己的养老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对养老政策的关注度也越来越来高。生活中,由于部分人员参保较晚、工作流动性快、中断缴费等原因,造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遇到这种情况,还能不能领取养老金?该怎么办?这是近期参保群众咨询最多关心最多的问题。

为此,常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进行了专题解答,当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采取下几种方式办理:

方式一:延长缴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已经参保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方式二: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不愿意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计算缴费年限,不足年限的可以自愿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满15年,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方式三: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既不愿意延长缴费也不愿意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权利和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以上就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处理方式,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参保情况和实际需求等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