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用工服务奖补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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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部署,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继续加大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贴力度,解决用工难,助推企业发展,按照“先报备再执行、先服务再奖补”的管理机制,遵循“总体规划、自愿申报、属地管理、动态监控”的原则,根据本地区规模以上企业和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情况、就业资金规模等因素,结合工作实际,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用工服务奖补措施的通知》。

二、制定的政策依据

(一)《关于印发〈稳企稳岗稳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号)。

(二)《关于印发〈常德市进一步促就业稳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常政发〔2019〕7号)。

(三)《关于印发〈“稳就业、常德在行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发〔2020〕16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企业用工服务的对象。企业用工服务的对象为常德市区域范围内登记注册、缴纳税收的规模以上企业和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在申报期1年之内企业未出现欠薪和批量裁员等情况。对于缺工50人及以上的企业,市本级、区县市人社部门要主动介入,免费举办现场专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其他招聘;对于缺工50人以下的企业,免费提供现场招聘会展位、在网络平台免费发布用工信息。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本级、区县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用工服务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对所辖区域企业用工服务奖补资金进行复审和复核。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明确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企业用工服务及奖补资金的申报受理和初拨付审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用工服务奖补资金的工作。市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市本级企业用工服务及奖补资金的申报受理、初审工作,组织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公益招聘会、开展猎头服务、免费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本地企业外出招聘引才,对区县市企业用工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三)明确奖励补贴对象。奖励补贴对象是为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有:市内外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院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与我市人社部门签订协议的市外劳务协作单位;提供以工招工(本地企业员工新介绍人员到所在企业就业的)服务的企业员工;返乡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同一务工人员一个年度内重复被介绍,有关单位或个人不能重复获得补贴。

(四)明确奖励补贴项目及标准。明确企业赴外地招聘、以工招工、务工人员返乡就业、企业用工服务、毕业生(实习生)到本地就业(实习)的奖励补贴标准。

(五)明确奖励补贴资金申领程序。申报用工服务方案、奖补资金申报资料、公示奖补情况、拨付奖补资金。

(六)明确经费保障。企业用工服务奖补资金和专项经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从企业所在地市、县(区)就业专项资金或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列支。

(七)做好用工服务奖补监督。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用工服务的监督管理,对所辖区域企业用工服务奖补资金进行复审和复核。对于虚报冒领套取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追回其违规所得,并将其列入企业用工服务失信单位(人员)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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