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顺利完成49.65万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
6月25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8号)精神,我市已顺利完成2021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6连调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7连调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为真正将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确保2021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市社保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三到位。信息核准到位。严格核对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等基础信息,对调待数据反复进行核算、验证,确保调待金额准确无误。部门联动到位。积极主动做好衔接工作,确保财政部门资金足额拨付,代发银行养老金准时发放。政策宣传到位。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渠道进行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政策宣传,确保应知尽知。
据统计,此次待遇调整共为我市49.65万退休人员调整补发基本养老金3.73亿元,其中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38万退休人员补发调待资金0.73亿元;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2.27万退休人员补发调待资金3亿元。
调待小贴士——
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二)在(一)项调整基础上,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同时,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1.3%。
(三)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6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8元。
(四)在(一)、(二)和(三)项调整基础上,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六)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示例:
我市退休人员李奶奶,现年83岁,缴费年限25年,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2000元,调整后李奶奶每月发放养老金金额如下:
2021年调待金额:月人均增加45元+缴费年限25年×1.4元+2000元×1.3%+80岁以上增加38元=144元
2021年调待后月基本养老金:2000元+144元=2144元
2021年6月发放到位金额:2144元+144元×5=28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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