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举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
3月16日,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根据局务会3-4月重点工作推进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仲裁员队伍建设,统一裁审标准,举办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全市近50名专(兼)职仲裁员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利法官进行授课。
培训现场
张利以新出台的《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为基础,结合以往办案经验,尤其是市中院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疑难案件,主要从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待遇这五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阐释了用人单位招用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是否形成劳动关系、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计算基数及仲裁时效、医疗费用超出工伤医疗保险目录标准部分由谁承担等多个疑难问题,并现场解答了仲裁员提出的疑问。
法官张利授课
本次培训,获得了学员们一致好评,是一次裁审衔接的有益尝试,对进一步加强裁审衔接、统一和规范裁量标准、提升仲裁员专业化水平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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