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5连涨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34号)文件精神,我市将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调整对象: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调整办法:①每人每月普调基本养老金50元。②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元(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③原工残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不足140元的,按140元调整增加。④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2018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调整时间:本次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从2019年1月起执行。
目前,市社保处已组织专门力量正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的推进此项工作,确保按上级统一部署,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调整和补发。这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全市将有38.8万名退休人员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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