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湖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系统停机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温馨提示
因省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全省暂停各险种参保登记业务经办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医保局有关通告要求,4月28日0时至5月11日9时,税务部门暂停全省所有社会保险费征收相关业务。4月30日18时至5月11日9时,全省“金保二期”社保一体化系统停机期间,为维护用人单位及职工合法权益,结合实际情况,湖南省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单位网厅”)可以继续受理参保单位养老、失业、工伤的统一参保登记、人员新增、减少异动等业务并正常录入保存,但停止申报提交功能。
待单位网厅恢复申报提交功能后,各用人单位须及时申报提交,避免影响职工社保权益。根据省人社厅规定,在单位网厅首次录入且于30日内申报提交的职工参保记录,将以在单位网厅录入保存的时间作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经办时间;在单位网厅保存后删除或超过30日申报提交的职工参保记录,将以申报提交的时间作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经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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