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武劳人仲案字〔2026〕第225号的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送达公告
常德市朗京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赵方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武劳人仲案字〔2026〕第225号),申请人请求: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77000元;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54000元;3.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社会保险或无法补缴社会保险则赔偿未补缴造成的实际损失。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9月9日上午10时整在常德市武陵区龙港路733号(常德市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常德市武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常德市武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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