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鼎劳人仲案字〔2026〕第95号的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送达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乐倍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李思慧与你(单位)因二倍工资纠纷一案(鼎劳人仲案字〔2026〕第95号),申请人仲裁请求:一、补缴2024年10月至2025年11月社会保险;二、2024年8月至2025年12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33253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7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在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临沅路311号(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属楼三楼)常德市鼎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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