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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大学生初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2024-11-14 15:29 字体:【

常人社函〔2024〕1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局属相关单位:

为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就做好大学生初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自2024年5月21日起,离校2年内普通高校全日制专本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常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初次创办的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已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申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大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1年之内,同一人注册多个的以最早注册时间为准,企业法人代表变更的不予受理),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已享受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或场地租金补贴的对象不再补贴。

三、提供资料

1.常德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需核验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核验原件),经营实体在银行开设的对公账号或注册个体工商户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号;

4.正常经营1年以上有效证明资料,主要包含:

(1)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证(按季度提供即可)或银行经营流水(银行流水多的企业,可视情况每个季度抽取1天提供即可)等;

(2)门面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开办网店的,可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等;

四、经办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向营业执照注册地的人社部门申报,由市、县人社部门管理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直属的人社部门申报。此前已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得再次申报。申请人承诺申报资料和证件真实有效,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审核。市、县人社部门在收到申报资料后,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可通过实地考察或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等方式,核实申报对象创业相关情况。

3.公示。在人社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投诉举报等情况的,由受理单位进行核实。

4.核拨。公示期无异议或经核实无误后,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到申请对象账户。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管理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尽快明确并公布补贴受理机构,确保大学生初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落实落地。市本级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业务由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经办。

2.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推行“直补快办”,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网络申报等措施,方便大学生申报补贴。

3.要根据“一事两岗两审”的要求,严格审核申报对象身份和初次创业的真实性,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未正常经营的不得发放补贴。 

各地不再受理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场地租金补贴申报业务。在经办一次性创业补贴业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告。

 附件:常德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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