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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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农村户口按灵活就业缴纳社保,未满15年,已达退休年龄,如何进行补缴 | ||
来信人 | 鲁** | 来信日期 | 2025-01-02 |
信件索引号 | 202500005 | ||
信件内容 |
随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正式施行,关于延迟退休与最低社保缴纳年限的疑问进行咨询。 现状:老人1967年6月出生,农业户口,2016年开通社保账户缴纳社保(此前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保),2021年因为被裁员停止缴纳社保,自行按照灵活用工缴纳社保,领过失业金。2022年6月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不满15年,未能办理养护老金申领事项,截止到2024年,一直按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目前社保缴纳年限为7年(2016年-2024年中途因为换工作断缴社保累计1年) 问题:在延迟退休与延长最低缴纳社保年限的背景下,如何申请按灵活就业补缴社保,办理养老金申领待遇? 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第二条,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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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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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25-01-07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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