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公告公示>详细内容

​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常劳人仲案字〔2025〕第386号的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市人社局 2025-09-28 11:31 字体:【

上海东韵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袁立红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常劳人仲案字〔2025〕第386号),申请人请求: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5年7月5日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6995.5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失业保险待遇损失24295.7元;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3722.4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10月28日8时30分在常德市柳叶大道18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5楼)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