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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人社局 2025-02-12 09:59 字体:【

2024年以来,常德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一规划两纲要”为载体,结合市人社局实际,坚持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基础,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作为基本手段,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习近平依法治国方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常德市人社局党委(党组)及各支部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相关业务法规,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学习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思想,以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的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七次会议精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管,法规科具体抓的齐抓共管的法治工作推动模式。同时不断加强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让法律法规武装头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领导重视,扎实推进。常德市人社局是重大的民生部门,局党组将人社法治工作始终摆在重要位置。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抓落实。二是注重统筹推进。坚持单位主要领导定期主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调度、统筹推进。三是工作落实,效果明显。法规科年初制定工作方案,分管领导不定时召开调度会,确保上下联动,工作做到实处,让人社干部职工依据工作目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办事。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政策法规的知晓度。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离不开法治,常德市人社局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局党组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并成立了法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工作方案》,分管领导不定时召开调度会,确保能上下联动,工作做到实处,让人社干部职工时时学法规,事事依法规。为了确保普法学习宣传效果,保证法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工作落实,局主要领导每次在局党组会、局务会上都着重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办事。人社工作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保障的也是人民群众,对广大人社干部职工自身依法守法的要求也就必须要严,面对群众进行广泛宣传的要求也就要高。市人社局全局上下基本形成共识,目标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对人社政策了如指掌。市就业中心、市人力资源中心每年年初都充分利用在“春风行动”等大型招聘活动现场进行广泛宣传,人社系统服务窗口均通过电子显示屏、发放相关法律资料广泛进行宣讲,仲裁院干部、局系统“人社专员”通过进工地、进企业等方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现场宣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确保党员干部队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效果,市人社局党组每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党内相关法规学习列入中心组学法培训。采取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现场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等相关业务工作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培养群众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广泛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在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重大节日和“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24年,常德市人社局积极督导人社系统开展学法考法活动,集中学习行业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如法网考试,局系统参加考试共计1463人,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通过学习较好的提高了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常德市人社局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的作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文件出台。严把审核范围、内容和责任关,严格按“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完善审核机制。2024年以来,集中律师团队对全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审查各类通知、纪要、合同等文件50余份,截止目前,现存有效规范性文件13份。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作用,组建了以局法规科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法律顾问队伍,聘请三名专职律师为我局兼职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案件办理提供了法律支撑。2024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26起,行政诉讼案件共37 起,案件量总63 件,进行法治审核33起。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应诉率达到100%,不存在未依法履行工作的情况。

(五)严格行政执法。一是妥善处理劳动仲裁监察案件。2024年以来,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595件(其中立案1731件,案外调解案件864件),涉及劳动者3248人,涉案金额1.5亿余元;立案处理案件当期结案1731件,当期结案率99.4%;调解案件2232件,调解成功率86%。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553件,为3785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3951.74万元,各类案件按期办结率均为100%。在市县两级共同努力下,全市未发生一起因欠薪和劳动关系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二是开展争议风险隐患摸排。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建立劳动纠纷风险预警机制,结合立案情况每月选取1-2家争议多发高发、极易暴发集体劳动争议企业,逐一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协助企业理顺内部管理机制,提升用工管理水平。三是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果。按照春季摸清底数、夏季落实制度、秋季整改问题、冬季线索清零的行动部署,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全市201个在建项目的制度落实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涉及人数1.46万人,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化解处置相关矛盾隐患。四是厚植知法守法“法治土壤”。常态化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系列宣传活动,致力于从源头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隐患。今年以来,全市共组建青年送法服务企业队伍20支,累计服务企业300余家,服务企业代表800余人,服务劳动者近2万人。开展“庭审入园区 送法进企业”主题法律宣讲活动25次。举办《条例》专题宣讲培训10余场次。面向全市劳动者、农民工发放口袋书、宣传册近万余册。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等四项制度,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分片包干负责制。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分工,对各自管理片区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五清楚”,即对劳动用工情况清楚、单位性质清楚、单位具体位置清楚、法人代表清楚、联系方式清楚。并建立健全台帐记录,详细记录用工单位基础数据,实行动态分类管理。二是建立主执法人员负责机制。主办监察员立案、调查取证、结案等方面环节全程负责,并直接对办案质量负责,避免处理案件过程中出现互相推诿现象。三是制定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制度,全力推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构筑拒腐防变的防线,面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将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办案规程、工作规范、监察员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上墙透明化,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七)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执法中强调“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动亮证,文明执法,执法必严。每月定期召开案情分析会,会上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和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都要逐一讨论,根据综合意见作出决定。

二、存在的不足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平时虽然经常参加政治学习,但还存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领会不深不透、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不够深入的问题。

(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的不够,有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情况存在。另一方面,对专业知识结构的更新不能跟上国家劳动法建设的速度,有知识结构滞后的问题。

(三)人员力量不足。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要求标准越来越高,履职形势更加严峻,各类社会矛盾更加凸显,各法制单位任务越来越重。由于编制不足,政策法规科目前已经是超负荷运转,而可能导致的行政不作为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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